学前教育:实行学前三年免费教育,对家庭经济困难幼儿每生每天补助生活费3元,全年750元,由所在幼儿园以生活费补助形式发放。
义务教育:免费使用教科书,免学杂费。补助在校贫困寄宿生生活费,标准:小学每生每天4元,一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天5元,一年1250元,由所在学校以生活费补助形式发放。
普通高中教育:在校注册建档学生每生每年免收1600元学费。国家助学金:对正式注册学籍的在校生发放助学金,一般困难家庭1500/人/年,特别困难(建档立卡)家庭2500/人/年,财政部门以储蓄卡形式,由学校代发。
中等职业教育:在校注册建档学生每生每年免收1600元学费。国家助学金:对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以及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助学金,标准:每生每年2000元,财政部门以储蓄卡形式,由学校代发。中职一次性补助:对建档立卡未脱贫贫困户子女上中职学校的新生发放补助金,标准:每生一次性补助3000元,财政部门以储蓄卡形式,由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代发。
高等教育:1.助学金:对在陕西省普通高校就读,具有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补助生活费。标准:每生每年6000元(国家助学金3500元和高校事业收入2500元,由高校发放)。
2.“泛海助学行动”:当年参加高考且在国家统招计划范围内被高等院校正式录取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提前批次本科录取的军事院校学生、免费师范生等享受国家免费和补助政策的学生除外),标准:每人一次性发放5000元。
资助流程:省扶贫办提供贫困户高三学生名单,省教育厅与当年录取库对比,选取全省排名前10000名学生资助。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当年参加全国普通高考并被录取的三本(含三本)以上家庭经济困难本地户籍学生(每年100名),一次性资助2000元/生,财政部门以储蓄卡形式,由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发放。
4.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对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学生实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每生每年最高限贷8000元,生源地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财政补贴学生在校期间利息,学生毕业后开始偿还本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