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川县国家税务局关于2017年度法治税务工作的报告
索  引 号: lcx-xzf-04_B/2018-0226001 主题分类: 税务
发布机构: 洛川县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8年04月12日
标       题: 洛川县国家税务局关于2017年度法治税务工作的报告
文       号: 洛川国税发〔2018〕7号 发布日期: 2018年04月12日
 

延安市国家税务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六中全会和十九大精神,坚持党的领导,围绕省局“六个一”的工作思路,全面提升法治税务工作,继续落实《全面推进依法治税的指导意见》,我局进一步加快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进程,化解和防范执法风险。在市局的正确领导下,结合实际,稳步推进依法治税工作,现将2017全年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依法治税基本情况

根据市局要求,我局申报了市级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完善了相应任务分工方案,召开专题会议,变更了依法治税领导小组成员,建立领导干部会前学法机制、推进领导干部述法、评法工作,积极开展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建设。

(一)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建设

精心组织开展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建设活动,按季度召开会前学法用法会议和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建设专题会议。一把手负总责、主管领导亲自抓、创新开展各类主题活动,使基地建设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法治税务促进纳税遵从度持续上升。

按部门承接、统一规范、过程有痕的资料建设要求,积极推进电子化归档,将2016年与2017年上半年建设资料分48项,分门别类建立共享目录,由责任科室定期上传,归集审核通过后,打印存放。纸质与电子信息同步移交县局政策法规科,形成良性有序的归集制度。

(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1.行政许可情况。行政许可事项仅有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一项,全年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行政许可审批36笔,不予行政许可1户,无拖延超时审批。自2017年11月1日起,将10万元以下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行政许可审批权限前移至办税服务厅,实行即时办结,有效地提高了办结效率,推进了“放管服”改革持续深入。

2.发票领购数量调整事项。我局切实将日常管理和纳税服务结合,简化纳税人办事流程,按照纳税人的用票实际需求申请,对其发票领购数量进行调整,不存在发票领购数量调整业务进行前置审批,将先办后审事项当作审批事项办理。金税三期上线以来,按实际管理和工作流,将发票票种核定权限下放到办税服务厅受理,在前台流转至税源管理科所审批完结,极大提高了纳税人办理发票领购事项的效率

根据总局及省、市局对已取消和下放的税务行政审批项目和修改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我局及时调整公开目录,并在办税服务厅电子屏、公告栏以及纳税服务QQ进行公开公示。

(三)贯彻落实推行税收执法权力清单制度、大力推行“三项制度”。

按省局市局部署,为进一步夯实依法治税工作基础,我局于2017年10月成立推行工作领导小组,安排分工任务,厘清责任,细化推行时间表,稳步把“三项制度”贯彻落实到位。截止12月底,我局已进行“三项制度”全员培训3次,开展法制审核工作13次,积极探索“三项制度”推行中的难点和重点,使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法制审核制度入脑入心,准确把握权力清单内容体系,让权力经受法治的考验,把依法治税工作推动向纵深发展。

(四)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工作。

由于我单位没有律师资格人员,在年初外聘陕西升达律师事务所冯志超律师为我局法律顾问,并签订聘任合同,在依法治税框架内有序开展法律顾问团队工作,涉及征求意见、重案审理等事项,法律顾问都能及时出具法律意见书,法治建设的依法治税能力得到了很好的促进和提高。

(五)重大税务案件审理

《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第34号令,以下简称34号令)实施以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成立了洛川县国家税务局重大案件审理委员会,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局政策法规科。

我局全年共审理重大税务案件2件,其中书面审理一件、会议审理一件,通过审理,移交公安机关一件。二案均已审结,支持稽查局处理意见, 并支持做出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以及移送公安机关的决定。

(六)税收执法督察

税收执法督察工作既是强化风险防范、促进监督对象严格自律的重要举措,又是规范执法行为、维护财经纪律的重要途径,县局充分认识到税收执法督察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通过日常税收执法督察和上级专项督察,深入扎实地开展自查整改,全年共形成税收督察案卷1宗,开展批评教育4人次,案例1篇,通过不断持续改进,确保税收执法督察的监督和促进作用充分发挥。

(七)税收执法案卷评查

为规范税收执法行为,提高税收执法质量,我局对2016年以来形成的税收执法案卷进行了全面自查,此次案卷评查工作采取了由县局税收执法案卷评查工作领导小组集中自查评查的方式进行。2016年至今,我局共形成三类案卷18卷,全部进行了评查。其中,稽查案卷8卷,行政处罚案卷7卷,行政许可案卷3卷。评查结果为:稽查案卷均为优秀案卷;行政许可案卷1卷为优秀案卷,1卷为合格案卷;行政处罚案卷全部为合格案卷。

(八)复议应诉管理方面

我局2017年无行政复议事项。

二、工作短板解析

(一)个别基层一线税务人员对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建设认识不到位,加之金税三期上线以来,营改增业务量大,不熟悉各种业务操作指引,不能有效准确在金三核心征管软件中按规范填写制作税务文书,适用法律依据错误,或处罚随意性过大。这些问题,都对依法治税工作造成很大的影响。

(二)学法用法机制建立完善还有待改进。从促进依法治税工作上出发,学习税收法律政策的方式方法仍有提高和改进的空间。

(三)决策机制建立健全工作还有一定的差距,设立决策集体议事机构,并未有效开展相关工作。

三、整改措施

(一)以金税三期和内控机制运行为契机,对基层税收管理员开展有针对性的税收法律政策培训和业务操作实务培训,开展风险事项评估辅导,通过实际操作演练,让税收管理员掌握税法,精通操作。有计划选派业务骨干参加省市局举办的各类培训班,鼓励税干参加税务师或会计师、律师等职称考试,从知识层面提高全局干部业务水平。加强税收政策宣传,严抓落实。发挥好纳税人学校的积极作用,利用微信微博及时向纳税人宣传最新政策及其解读,对纳税人财务会计进行申报培训,努力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

(二)积极开展三重一大集体议事决策,建立定期会议制度,实行会前酝酿,会议议定,形成会议纪要。人员调整后,及时调整相应成员,让机构有效运行。

(三)积极推进三项制度平稳有效运行。在税收执法公示制度、税收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税收执法法制审核制度推进中,找准切入点,推动税务行政执法向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靠拢,把痕迹化管理机制和强根基明规则紧密结合起来,加快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型国税机关。

特此报告,请审阅。

洛川县国家税务局

2018年1月10日

(联系人:杨智荣,政策法规科,联系电话:0911—3625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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